美國食品,熱量高,大件頭,極之肥膩!
著名的芝士蛋糕,據說前總統克林頓對這店的芝士蛋糕十分捧場 — 難怪他要做通波仔手術。
芝士味濃郁,質感十分厚重綿密,一個人吃太膩了,三個人吃還可以,味道其實不錯也不太甜,偶一為之也無不可。
每年美國國慶,小林先生都在 Brooklyn 的 Nathan's 競食大賽中大展胃口吃下好幾十個熱狗,我們沒有去 Brooklyn,這只是商場中的一間分店。
醬汁酸菜可隨己意添加
個熱狗呢,其實好普通,我想 mos burger 的一定更好吃。
源自費城的 Philly Cheese Steak ,說穿了就是燒牛排薄切,加芝士塊,夾在兩片包中間。牛排燒烤後香脆可口,加半溶的芝士,想不到不好吃的理由。
另一 burger 連鎖店 Johnny Rockets
普通 burger,有很多蔬菜,肉餅即煎香口又有豐富肉汁。
蘑菇 burger 加芝士,可媲美 triple o 出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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